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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商業興觀點》無人零售新概念崛起

商業發展研究院經營模式創新研究所副所長 李世珍

2015年1月,金管會放寬行動支付平台營運,也通過第三方支付專法,可稱為「行動支付元年」;2017年3月Apple Pay正式引進台灣,行動支付的商戰才開打。當行動支付工具開始應用之後,實踐一支手機搞定食、衣、住、行、育、樂的便利生活。而這塊行動支付拼圖到手後,也開始對商業與服務業生態產生影響,其中,近期引發討論熱烈的專題,就是「無人商店」(Manless Store)。

2016年底美國電商龍頭Amazon.com發表一項實體零售的新概念,主題為Amazon Go,主打「拿了就走技術(Just Walk Out Technology)」。2017年7月馬雲對外宣布「阿里無人超市」來了,並在上海展示面積約65坪大小的淘咖啡 (TAOCAFE)。

事實上,中國大陸早在2016年第3季就有人發表無人商店的概念與技術,並於廣州推出繽果盒子 (Bingobox)、F5未來商店(F5 Future Store),其中F5未來商店由於創新工場創辦人李開復的投資而一戰成名。若比較這幾種無人商店的類型大致上可以分成二大類,第一類是封閉式門店,第二類是開放式門店。

進入封閉式門店的消費者購物流程為: 掃碼進店、自助購物、結算付款、檢測開門。而開放式門店中消費者購物流程為:開門進店、 掃描選貨、 掃碼支付、機器取貨等。

這二大類的共通問題點,在於如何使用新技術來檢測顧客是否誠實購物,例如使用電子標籤來控管是否付款或遭到偷竊、利用攝影機和影像處理來辨別取貨動作等,或透過生物辨識系統來確認購物者的身分是及否有不良紀錄。

而零售業導人無人零售門店的新概念,需要有四項基本觀念要建立: 觀念一、無人看似可代替部分人力,但實際上應該是人力的重新排列組合;

觀念二、不論科技如何變化,傳統商店依然有其存在環境,例如即使現代超商興起,但傳統雜貨店(柑仔店)依然存在。

觀念三、零售業不是只有買與賣的關係,為顧客選到好商品來賣對消費者或為顧客解決不便才有價值(如超商除收銀,還包括代收款、影印、買票、沖泡咖啡、賣珍奶、賣冰砂、煮關東煮、煮茶葉蛋等;

觀念四、經驗告訴我們,單純從科技角度切入失敗率會很高,主因是技術業者或系統整合(SI)廠商對商業場域經營 (Know How) 瞭解不夠。 

我們樂見未來無人零售新概念能夠大放異彩,雖現階段由科技廠商來切入,但問題常常不是在技術,也不該被拿來「賣加盟」,而是真正掌握顧客的消費旅程與優質體驗,明確解決或提供消費者想要的產品與服務,未來由台灣主導新型態的無人零售商店才更有機會突破。

原文刊登:106/09/05-經濟日報B05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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