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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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商業興觀點》網紅行銷 不斷進化

網紅指的是因外表出眾或是具有才華,而在網路上具有知名度,有大量粉絲的紅人。英文則是用Influencer或是KOL(Key opinion leader)兩個字詞來代表這樣的概念,意思就是能夠影響他人的名人。網紅雖然是個最近才火熱的名詞,但其概念其實就源於傳統的明星代言。不過,網紅有更深層的經濟意義,其宣傳的效果與過去也有很大的差異。

智慧手機普及後,人人都可當明星或記者,也可以扮演電視台的角色,很容易創作出內容,透過各種網路平台去傳播,例如直播、短視頻、部落格等。

因此,過去明星必須依靠經紀公司與品牌商,透過相當有限的媒體,收取高額代言費才能向大眾宣傳的模式已經碎片化成現在的隨時隨地,任何人都可以代言產品、宣傳自我或傳播想法的網紅經濟模式。

不同類型的網紅每天透過各種網路媒體與粉絲直接互動,所造成的廣告與說服效果超越了過去單向傳播的電視廣告。

網紅可以用很低的成本與粉絲保持聯繫,創造穩定的流量;這些流量就相當於人潮,有人潮就有商機。

過去最有宣傳威力的電視廣告也無法與看到廣告的人長期聯繫,甚至是誰看到廣告都不知道。

網紅有了網路平台的幫助,不但可長期吸引粉絲注意,也可直接銷售產品,並鼓勵購買者直接分享使用心得,一氣呵成。網路數據讓廣告效益更大,也更容易追蹤分析。

網紅模式不斷演化,不只靠廣告贊助與銷售產品獲利,還有直播分潤、平台簽約費、粉絲打賞、內容付費等。

除了帥哥、美女以表演歌舞與才藝,或是搞笑能吸引粉絲外,知識性網紅也大量興起,例如健身專家、育嬰專家、營養師、投資達人、汽車保養專家等。

對個人而言,有了網路平台的幫助,不該再有被埋沒的人才,因為人人都有機會展現自己的努力或天賦,找到自己的粉絲。

網紅模式也很適用行銷產品,各國電商界就陸續票選出各領域前十名的網路紅人,也創立了不少網紅代理商方便廠商找尋網紅合作。

網紅的產品推廣是必要的,因為利用名人去創造流量與人潮的效果是最好的。

(作者是商業發展研究院研究員朱訓麒)

原文刊登:107/09/25-經濟日報A16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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