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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產業追蹤》全台瘋文創 帶動地方觀光 以人文關懷及創新服務為導向 充分發揮軟實力 進而推展旅遊產業

文化創意概念最早源自於英國,而「文創」一詞就是結合文化及創意,首先在民國91年行政院「國家發展十項重點計畫」之一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中被提出。民國103年文化部修正發布文化創意產業內容及範圍,其產業類別包含視覺藝術產業、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工藝產業、電影產業、廣播電視產業、出版產業、廣告產業、產品設計產業、視覺傳達設計產業、設計品牌時尚產業、建築設計產業、數位內容產業、創意生活產業、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等。當文化創意從藝術及思想層面轉變為經濟活動的文創產業時,也與觀光產生重要的連動關係。

以電影產業及廣播電視產業為例,從早期的電影海角七號的全台熱映,形成一波屏東恆春觀光熱潮,到後來的電視劇痞子英雄的風靡全台,帶來大批粉絲朝聖高雄的都會景點,這都說明文創與觀光的相輔相成。

相較於北部為台灣的政經中心,南部及東部立基在獨有的人文風情及地方特色上,確實是有著由文創產業帶動觀光的無限可能。

在創意生活產業中,台南市以其傳統與創新兼具的飲食文化體驗,群聚全台品嘗小吃美食的饕客及觀光客;花東地區以其特殊的地域景觀風貌,提供自然生態體驗、特定文物體驗等專有的觀光服務。而高雄市近年來極力發展數位內容產業,自100年起至107年6月底,高雄市數位內容業者從46家成長到234家,累計投資金額也從3.2億元成長至119.24億元。

同時,DAKUO高雄市數位內容創意中心於101年創立後,吸引國內多家數位新創公司以及日本數位遊戲公司長期進駐,成功打造產業聚落,並從103年起每年舉辦遊戲產業交流盛會「高雄遊戲周Game on Weekend Kaohsiung」,除聚集多國遊戲開發人才與玩家,也創造城市觀光商機。

文創產業在台灣已成為鏈結觀光發展的顯學,尤其是將其使用在空間活化上來達成觀光效益,包括文化部從102年開始將台北、花蓮、台中、嘉義等酒廠舊址及台南倉庫群五個閒置空間規劃為「文化創意產業園區」,以及地方縣市政府各自設立多處文創園區、行銷文創旅遊等。

然而,一旦同質化與商業化的情況發生時,也讓文創之於觀光流於表象化而為人詬病。回顧英國「創意產業」(Creative Industry)的發展歷程,是依循創意經濟概念的脈絡之下,針對文化與創意面進行產業發展政策,從一開始將文化活動轉變成「商品」,再以創意當作資本,到逐漸使文化從創意產業的主軸變為其組成之一,進而建造成最完整的產業架構。

相較於英國及比照其發展的諸多歐美國家,台灣的文創產業是以文化為基礎去定位創意,雖然有其獨特性及結合度,但將創意置放於的框架裡,卻也不免有創意發想因此被局限住,亦或是文化內涵闕如,而造成文化與創意整合度不足,落入空有文創之名而無文創之實的爭議。

台灣的文創產業如同一個同心圓模型,位於核心的叫做「文化」,第二圈叫做「創意」,第三圈叫做「產業」,依此理論,文創產業就應該被確實拆解界定後再重塑成圈環結構。

至於何謂文化底蘊?何種創意思維?如何發展產業?台灣有多元的文化組成,如原住民文化、客家文化、歷史文化、節慶文化等,這些才是會引起共鳴,令人感動的在地文化;台灣有先進的電子、資訊和通訊等高科技技術,但以人文關懷及創新服務為導向的創意精神,才是最有價值的軟實力發揮。如此,同時將文化及創意的基本元素納入產業推動方式,真正達到以台灣具深度的文創產業來推展有廣度之觀光目的。

(作者是商業發展研究院研究員葉忠政)

原文刊登:107/10/28-經濟日報A12產業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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