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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商業興觀點》推動地方創生 改善城鄉失衡

台灣在「都市化」浪潮洗禮下,衍生出城鄉差距擴大、青壯人口外流嚴重等問題,加上近年來逐漸浮現的「高齡少子化」趨勢,使得民間與政府開始關注偏鄉地區發展議題,並希望借鏡日本「地方創生」經驗,引導年輕人返鄉創業、就業,帶動地方的經濟發展,改善地方老化與人口結構失衡等問題。

一般對於「地方創生」的定義,常指「藉由當地獨有的特色優勢,發展自主可延續的社區」以「振興地方經濟活力」並「解決人口減少問題」的綜合計畫。

目前我國中央政府在「地方創生」政策中,規劃透過三大發展策略來達成「地方創生」目標,包括:

一、優化地方產業發展,提高生產力與銷售力,以及鼓勵新創事業進駐地方,為地方注入活水。

二、透過中介城鎮發展街區活化,避免地方商圈空洞化,發揮連結都市與農山漁村或原鄉的功能。

三、發掘地方特色DNA,導入設計力,打造地方品牌,發展「地方限定」產品與體驗服務,提高產品附加價值,推廣具地方特色之觀光旅遊行程,吸引國內外觀光客。

在財務支援上,則以「投資代替補助」為原則,支援地方創生事業之推動,例如透過產業創新轉型基金、投資創業投資事業、創業天使投資方案等,加強投資地方創生事業,提供所需資金。

在前述發展策略中,「地方行銷」又是「地方創生」在特色開發與品牌推廣時宜同時考量的政策。行銷學大師菲利普.科特勒(Philip Kotler)認為「地方行銷」為「使地方的發展願景和相關產品,透過行銷方式予以展現,吸引目標市場的對象前往消費,並扭轉既有或潛在目標市場的觀念,將地方以往模糊不清或負面的形象轉變成正面的新形象。」因此,透過整體「地方行銷」規劃,包括打造出地方特色商品力、營造出地方品牌力、創造出地方集客力,將有助於「地方創生」所要推廣的特色產品、產業與觀光。

在財務支援上,「地方創生」政策以「投資代替補助」為原則支援地方創生事業,又可與金門縣政府提出的「三創」概念結合,即鼓勵有志的「青創、新創、文創」相關業者,投身「地方創生」的特色開發與觀光事業,由中央主要扮演創業投資的角色,而地方政府則可就近給予客製化的配套支援,包括創業或創新相關輔導,同時有計畫地推動「地方行銷」,讓更多國內外遊客認識地方及其特色,地方政府甚至可扮演對接中央的角色,將各地不同的「地方創生」需求反映給中央,讓中央、地方與民間共同發揮力量,創造「地方創生」最佳效果。

(作者是商業發展研究院商業發展與策略研究所研究員謝佩玲)

原文刊登:108/07/22-經濟日報/B5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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