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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商業興觀點》推動碳定價 大勢所趨

國際能源總署(IEA)統計,2018年全球與能源有關之CO2 (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到歷史新高,較前一年增加1.7%。面對氣候變遷,地球村的每一位成員對於推動永續發展皆責無旁貸,各國須刻不容緩的推動相關對策,而相關國際組織皆提出「碳定價」(Carbon pricing)是有效地轉型為低碳社會的重要工具。

世界銀行的報告指出,2019年全球碳定價制度從2018年的51個增加為57個,涵蓋了全球20%的溫室氣體排放量。

碳定價雖然被認為能有效的減緩氣候變遷,但亦會導致能源成本的上漲,對產業、民眾皆會造成影響,故加強推動的同時也產生了衝突。

例如,2018年加拿大宣布,聯邦政府將從2019年起針對尚未實施碳定價的省開徵碳稅,引起安大略、新布倫瑞克、曼尼托巴和薩斯喀徹溫等四省的抵制。

又如2018年法國政府因調漲碳稅政策,引發了黃背心運動,最後促使政府凍漲碳價。

但也有些國家的案例證明了推動碳定價政策,不一定會對經濟和產業發展帶來負面影響,例如:瑞典及加拿大的英屬哥倫比亞省。

以瑞典為例,其自1991年即開始課徵碳稅,目標為於2000年將溫室氣體排放量維持在1990年的水準;2017年,瑞典成功達成較1990年減少26%的溫室氣體排放量,並同時提高78%的經濟成長;此外,2019年瑞典的碳稅價格達每公噸127美元,為全球最高的價格水準。

上述成果使得瑞典成為碳定價政策支持者推崇的典範。

台灣雖非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的締約方,也未簽署《巴黎協定》,仍積極推動相關政策,於2015年公布施行《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並提出台灣的國家自主減排貢獻(INDC),承諾203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為現況發展趨勢減量50% (比2005年排放水準再減20%)。

針對碳交易制度與碳稅的規畫,行政院環保署依《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將於2020年前完成我國總量管制法規建置,並以2025年前啟動總量管制與排放交易制度為推動目標,同時亦積極針對徵收碳稅進行研議;財政部則依據能源轉型白皮書,規畫於2020年完成能源稅推動策略與配套規畫,並建置能源稅推動時機之具體評估指標。

(作者是商業發展研究院商業發展與策略研究所研究員 林嘉儀)

原文刊登:109/07/28-經濟日報/B5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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